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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广州] 大四女生为考研自己开自习室:有学生资助政策,读高等教育不发愁

四川一名大四女生想创业,考虑到明年考研,于是用自己的积蓄和家人的投资,在家人的帮忙下,完成自习室的设计和装修。高等教育学费和各项支出较大,让不少考上大学、或考虑继续深造的学生因家庭条件不允许而发愁。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可以帮助他们缓解这方面的压力。那么,高等教育阶段(本专科、研究生)学生资助政策具体是怎样呢?

 

全国性高等教育阶段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

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全国性高等教育阶段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 “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5.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1. 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

 

2. 贷款金额

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前三年内中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高年限为学制加13年。

 

3. 申请途径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三学生每年3-5月份在就读学校办理「预申请」),也可以在入学后向就读高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了解更多相关政策或福利,可咨询当区社工服务站、或留言给我们。

 

 

资料来源:

腾讯网

广州市教育局

 

图片来源: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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